慢性病管理制度
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提高平均期望生命及生活质量,特制订以下制度:
1、根据辖区内慢性病发病情况及死因谱,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监测和干预。
2、掌握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情况,建立健康档案册,一年一次定期检查,筛选重点人群另册管理。
3、建立慢性病(高血压每3个月一次,糖尿病每半年一次,结核病根据县疾病控制中心要求进行督导)规范化档案,定期诊断、治疗,为健康促进和干预提供良好基础。
4、开展咨询服务,指导如何合理用药,及时排除心理障碍。
5、建立慢性病管理手册,定期进行家庭访视。
6、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。